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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家具协会
第二届“中泰龙杯”办公家具设计大赛细则


2012-5-3    来源:广东家具网


一、大赛主题:胶板办公台的设计
    理    念:让办公环境更和谐

二、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广东省家具协会
2、协办单位:中山市中泰龙办公用品有限公司
3、大赛网址:www.chinagdf.com.cn   www.jongtay.com

三、参赛对象:
企业或设计工作室设计师、自由设计师、院校家具(室内)设计相关专业师生,均可以个人或团体名义(三人以内)报名参赛。

四、大赛日程:
1、作品征集:2012年5月1日—— 2012年12月31日。
2、作品初选:2013年1月5日,评选出30名入围作品。
3、作品终审:2013年1月10日,在入围作品中最终评选出功能创新奖、金、银、铜奖及优秀奖。

五、奖项设置
1、功能创新奖(1名):奖金人民币10000元整、荣誉证书;
2、金奖(1名):奖金人民币10000元整、荣誉证书;
3、银奖(2名):奖金人民币3000元整、荣誉证书;
4、铜奖(3名):奖金人民币2000元整、荣誉证书;
5、优秀奖(23名):荣誉证书。
6、优秀指导老师奖:荣誉证书。

六、颁奖方式:
    1、获奖作品将获得由广东省家具•协会和中山市中泰龙办公用品有限公司联合颁发的奖金和荣誉证书。组委会将邀请获奖者亲临广州领奖,由组委会负担交通费用(汽车票或火车票)及食宿费用。其中,优胜奖的获奖荣誉证书将邮寄或快递至您府上。
    2、获奖作品将在2013年3月18-21日“第31届中国广州国际家具博览会”/“第五届广州家居设计展”上进行展出。

七、参赛作品要求:
(一)作品设计要求:
    符合办公家具使用功能的要求,注重产品功能及造型的创新,具可批量生产性,鼓励新材料的应用。
(二)应提交的作品内容:
    1、《参赛报名表》(请登陆“广东家具网www.chinagdf.com.cn”下载填写):
参赛者务必如实填写报名表上各项信息,若以团体名义参赛,请填写团体名称以及负责人姓名,以便主办方与您取得联系。报名表文件名以“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命名。
    2、《设计文稿》:提交的参赛作品须使用平面彩色设计效果图,将作品效果图200字内设计说明(设计意念、功能、材质及制造工艺等方面的说明)、三维视图及尺寸,排版于1张A2(420mm×594mm)横向版面内(文件格式为*.JPG或*.TIF,分辨率为350dpi,适合印刷制版要求)。版面内除标注作品名称外,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和与作者相关的其它信息。并以“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命名图片。
(三)作品提交方式:
    1、提交将以上《参赛报名表》及《设计文稿》的电子版压缩后发至以下方式: QQ:1401024347 或 E-mail:gdfjongtay@126.com
    2、电子文件格式为:“中泰龙杯-作品名称-作者姓名”,邮件标题注明“中泰龙杯参赛作品”。
(四)作品提交截止日期:2012年12月31日24:00
(五)、禁止规定(违反此项将视为自动弃权处理)
1、禁止平面效果图规格大于或小于420mm x 594mm(A2)。
2、禁止平面效果图是竖向。
3、禁止在参赛作品的正面书写姓名。
4、禁止压缩文件名格式不按要求署名。

八、作品评审:
(一)评分标准:1、外观造型(30%);2、功能创新(30%);3、易工业化生产(10%); 4、设计表现(15%);5、新材料的应用(15%)。
(二)评选步骤:1、由知名行业专家、高校教授组成的评审团对全部参赛作品进行初评,评定30名入围作品。2、由评审团再次对入围作品进行终评,确定获奖名单。

九、优秀指导老师奖评审
    1、指导老师在比赛规定的投稿时间(2012年5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内,在参赛申请表中的指导老师一栏目上填写上其姓名,方可获得提名指导老师奖的资格,在比赛投稿时间截止后,不得再申请指导老师提名。指导老师不可以和参赛作品的设计者联名填写在设计者一栏,否则将视其为参赛者而取消其提名指导老师奖的资格。
    2、单件参赛作品中的指导老师人数不得有二名,否则主办方有权取消该作品或该指导老师的提名资格。
    3、获奖作品在荣获金奖;银奖;铜奖;功能创新奖或五个以上优秀奖的情况下,其指导老师可获得优秀指导老师奖的殊荣。
    4、广东省家具协会将根据学校参与系列设计大赛的积极程度合理适当地考虑给予该校指导老师颁发指导老师奖。
    5、指导老师颁奖由广东省家具协会统一规划与执行。因广东省家具协会旗下涉及多项设计大赛,故颁奖时间及形式届时另行通知。

十、知识产权条例:
1、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具有作者独立知识产权的、未发表过的原创作品,曾经
参加过其他设计竞赛或为第三方服务设计的产品方案不得参赛。否则,大赛主办单位有权在本次设计大赛任何阶段取消其参赛资格,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及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2、参赛作品的著作若有被组委会采纳,如外观、技术等采纳运用或改进运用到实际生产中,涉及到的相关事宜由组委会与作者进行协商确定。
3、大赛组委会有权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在媒体上宣传、出版发行、展示等非商业活动。
4、获奖作品由大赛组委会永久收藏。
5、以上时间安排如有变动,以大赛组委会发布的消息和通知为准。
6、大赛组委会保留对比赛条款的最终解释权。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广东省家具协会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华西路92号丽华大厦1804 
电  话:020-8380 5153转611或616    传  真:020-8380 4447
联系人:邹小姐、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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