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广东酝酿出台具体举措 为中小企业发展“松绑”


2009-9-1    来源:南方日报


   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发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六项措施。广东省经贸委副主任、中小企业局局长刘焕泉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务院六项措施的出台将大大增强广大中小企业抗击金融危机的信心,并将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带来实际帮助与指导作用。他称,就目前来看,政策要到位必须加强操作性,“下一步还将会有相应的具体措施出台”。

广东前瞻决策效果显著

   刘焕泉告诉记者,对广东而言,“国家和省里都很重视这一块,国家将在去年的基础上继续拿出10亿专项资金,加大对我省中小企的支持力度。我们也将在此基础上继续落实贯彻好《意见》精神。”

   刘焕泉还表示,从《意见》出台后到实施半年多来看,取得的效果非常明显,“既缓解了部分企业的融资难困境,又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推动了中小企的技术改造,为其指明了前进方向,还带动了中小企业的投资与发展。”他列举的数据显示,今年1—7月,以工业为例,以中小企业为主的民营经济同比增长15.2%,大大高于国有经济与外资企业增长速度,其中小企业增速为12%,比大企业高出10个百分点。

   此外,刘焕泉还透露,省中小企业局正积极配合省政协在全省展开对中小企业情况的调研,并将调研情况形成报告后上报给省委、省政府,“届时有望强化对我省中小企的政策扶持力度,可能会有重要举措出台。

加大中小企公共服务供给

   国务院六措施中第六条为“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服务。积极培育各类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加快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企业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信息服务网络。全面清理并进一步减少、合并行政审批事项,为中小企业提供便捷服务。

   “这表明国家十分重视对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问题。”刘焕泉表示,广东有关部门在积极总结、交流和推广各地服务中小企业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并进一步促进我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王元认为,广东应通过试点方式,将部分生产力促进中心和企业孵化器改制成为非盈利机构,通过政府、协会组织和社会共同支持与捐助的方式,理顺治理结构,提升这两类组织面向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融资和商业运作的专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