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家具协会常务副理事长 王 克/文

  不平凡的2004年,中国家具行业在出口大发展的进程中,经历了一场硝烟弥漫的“中美家具反倾销”的贸易战。
  一夜之间,中国的135间家具出口企业,成为了美国30间家具制造企业的“群体被告”。
  俗话说:“上天开价、下地还钱”。
  美国家具制造商委员会成立之初,就摆出产业损害严重,工人失业严重,企业纷纷倒闭的行业困境,开口就认为中国的木制卧室家具有150~450%的倾销幅度,要求政府主持公道。
  中国的家具反倾销应对委员会也十分及时地成立,并且先后筹集了逾200万美元的应对基金,在美国、中国及香港地区聘请了多个律师团体,形成了庞大的律师、顾问队伍。
  当美国商务部(DOC)确定了7家中国家具生产企业将接受美国商务部的“倾销”重点调查,这些企业在相关律师的指导下认真填写A、D、C等调查问卷,其他大部分“涉案”企业也纷纷主动填写A卷,直接递交美国商务部。
  2004年6月18日,美国商务部(DOC)做出初步裁定,并公布初裁“反倾销”税率,平均税率为10.9%,它意味着中国出口企业的第一回合的胜利。
  同时,也说明美国家具制造商委员会“上天开价”的高额税率确是“凭空想象”。
  从美国业界反映情况来看,初裁结果并不受欢迎。初裁消息公布后,美国家具零售商组织当天立即表示,对中国家具征收“反倾销”税,必将损害美国家具零售商和美国消费者的利益。也就是说,高额“反倾销”税将使一些在美国出售的中国家具价格增长一倍,从而推高美国内此类产品的价格。对此,美国内零售商计划为此展开新一轮游说。
  2004年7月中旬,美国商务部核查人员进驻强制调查的七家企业:台升、震兴、联东、美克、德源、瑞丰、思达可。这七家企业本着“有理、有利、有节”的精神,严肃、认真、负责地应对实地调查,每个企业将独立向美方核查人员提供账本、生产记录、购销合同、发票、运输、保险等单据,面对面地说明产品的生产成本,据理力争,为本企业争取最低的税率,为全行业争取最低的平均税率,为中国家具行业出口美国市场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而努力。
  2004年11月8日,美国商务部(DOC)公布家具“反倾销”第一次终裁结果,公布的平均税率为8.64%,比初裁10.9%降低了2.26个百分点。比起初裁结果,意味着中国今后出口美国的木制卧室家具每年减少2600~4000万美元的惩罚性关税。
  经过我们积极向美国商务部(DOC)申诉其第一次终裁结果中,部分单独税率企业的计算有误,努力再为我国115间企业争取一个较低的平均税率。2004年12月29日,美国商务部(DOC)公布家具“反倾销”的最终终裁结果的平均税率降为6.65 %,比第一次终裁8.64%降低了1.99个百分点,比初裁10.9%降低了4.25个百分点。
  最终终裁结果显示:相对第一次终裁结果而言,意味着中国今后出口美国的木制卧室家具每年减少2300~3000万美元的惩罚性关税。相对初裁结果而言,意味着中国今后出口美国的木制卧室家具每年减少4900~7000万美元的惩罚性关税。
  用广东人的俗话:“输少当赢”。
  我们认为:根据最终终裁结果显示,尽管七家重点调查企业的单独税率有高有低,最低的0.83%、最高的198%税率;尽管填写A卷的115间木制卧房家具企业获得了6.65%的平均税率,而不是零税率;尽管2004年12月1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终裁以6:0一致裁定产业损害成立,而不是产业损害不成立。
  可以说,本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史以来遭遇的最大“反倾销”案,都因为中国家具行业、企业的团结一心、积极应对、椐理力争,努力争取到一个较好的结果,而画上了相对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