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入会的基本条件和程序
一、申请入会的基本条件:
1、符合《广东省家具协会章程》中会员资格者;
2、承认《广东省家具协会章程》,并按时缴纳会费者;
3、自愿提出申请入会者。
二、申请入会的基本程序:
1、申请人认真阅读《广东省家具协会章程》和会费交纳办法,必要时可向广东省家具协会秘书处咨询;
2、申请人填写《入会申请表》,加盖公章;
3、向广东省家具协会秘书处正式递交《入会申请表》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批准后,缴交当年的会费1500元,《广东省家具协会会员》铜牌费600元,及《中国家具协会会员》铜牌费600元,合计2700元;
5、领取《广东省家具协会会员证书》、《广东省家具协会会员》铜牌和《中国家具协会会员》铜牌。
三、协会联系方式:
1、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西路92号丽华大厦1804室
2、联系人:会员部副经理 徐荭蔚
3、负责人:王克会长、李礼副会长、张承志秘书长
4、电话:020-8386 0378、8380 5153
5、传真:020-8380 4447
6、邮编:510100
《广东省家具协会会费交纳办法》
根据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第五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二○一一年四月一日广东省民政厅批准实施的《广东省家具协会章程》,第三章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凡经广东省家具协会批准为团体会员着,必须履行会员义务,按期交纳会费,收取办法规定如下:
一、会费收取原则:
1、会费标准是根据家具行业生产经营情况,既要避免给企业增加负担,调动企业入会的积极性,又要保证协会的经费来源,有利于开展各项活动。
2、本着“用行业的钱,办行业的事,加强会员服务,促进行业发展”的原则,收取的会费主要用于促进技术进步、提供经济信息以及协会开展活动必须的费用支出。
二、会员交纳会费的标准:
1、担任会长、副会长的单位会员,每年交纳会费10000元;
2、担任常务理事的单位会员每年交纳会费5000元;
3、担任理事的单位会员每年交纳会费2500元;
4、普通单位会员每年交纳会费1500元;
5、监事单位会员每年交纳会费1500元;
6、理事会聘请的名誉职务的领导和专家免交会费;
7、办理有关手续后,由地方协会负责缴纳地方协会会费,以及地方协会所属单位会员会费;
8、担任常务理事、理事、会员单位的教育、科研、检测机构免交会费。
三、会费缴纳时间:
每年缴交一次,各会员应在第一季度内交纳;凡申请入会的单位在递交《入会申请表》,经批准后缴交本年度的会费。
四、其他要求: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书》、铜牌。会员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如不遵守本协会章程,将由本协会提出批评、教育;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五、联系人:
会员部:徐荭蔚副经理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西路92号丽华大厦1804室
邮 编:510100
电 话:020-8386 0378、8380 5153转606
传 真:020-8380 4447
广东省家具协会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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